查看原文
其他

金桥动态 | 陈丽律师辩护的W某走私毒品案获评“中律评杯”2020年度十大有效辩护案例


2020年1月20日,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陈丽律师担任辩护人的W某走私毒品罪一案,获评“中律评杯”2020年度十大有效辩护案例


W某系埃塞俄比亚籍留学生,就读于武汉某大学。2018年10月6日,W某因涉嫌走私毒品被广州某海关缉私分局当场抓获。2019年7月31日,以走私毒品罪移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

2019年9月10日,陈丽律师接受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的指派,担任W某走私毒品罪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。在阅卷过程中,陈律师发现:一方面,W某虽然一直坚称自己是帮朋友带手提包到中国,不知道手提包中有大麻,但其供述多次不一致、前后矛盾,对其极为不利;另一方面,W某又表示自愿如实供述其罪行并愿意接受处罚。经与W某本人充分会见沟通,陈律师了解到,W某在公安侦查阶段作出的矛盾供述,完全是由于语言表达和翻译的误差造成的。陈律师通过反复核对,对本案有了初步判断。根据和W某面谈中掌握的线索,陈律师重新回到案卷中寻求支持。经过仔细推敲,陈律师初步认为:W某的解释能够形成完整的逻辑链条,印证其对携带入境的手提包中含有大麻并不知情。


2019年10月14日,陈律师约见本案的经办检察官,向检察官当面陈述法律意见,一一指出并纠正了讯问笔录中因表达和翻译问题记录有误的地方,详细分析W某不构成走私毒品罪的理由,并提交了请求对W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书面法律意见。2019年10月16日,陈律师专门就W某不具有走私毒品的犯罪故意提交了补充法律意见。本案两次退查,陈律师两次补充阅卷,和经办检察官持续沟通跟进案件。


2020年1月2日,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,认为某缉私分局认定的W某走私毒品的犯罪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,决定对W某不起诉。


W某获不起诉后,因语言不通,在处理解除出入境限制、签证时效等问题上遇到困难,在W某的请求下,陈律师多次与出入境管理处、海关辑私分局等部门联系和沟通,继续为W某提供无偿帮助。2020年1月新冠疫情爆发前,W某顺利从武汉回到了阔别两年的家乡。回国后,W某向陈律师表达了来自全家人的感谢,并发来感谢信。


通讯员 | 陈 丽
编辑 | 小 盘
校对 | 陈 丽

金桥百信 招贤纳士

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1995年在广州设立,是国内第一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办公地址位于广州市CBD核心——珠江新城超甲级写字楼高德置地广场G座楼24、25楼,办公面积近5000平方米,执业律师380余人。2015年事务所启动改制和创新管理,2019年凭借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优势顺利入选ALB 2019年亚洲最大50家律师事务所,2020年被评为2016-2019年度广州优秀律师事务所

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因不断壮大需求,诚邀志同道合的法律精英加盟,携手合作、共创美好金桥。

合伙人加盟联系

人才发展委员会主任黄顺华律师

邮箱:hsh@gdjqbx.com

电话:18122288968

律师、实习律师/助理、实习生加入联系

人事部郑小姐

邮箱:kingbridge@gdjqbx.com

电话:13580436900

工作地点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、25楼



推荐阅读

金桥动态 | 金桥百信与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
金桥动态 | 金桥百信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召开2021年第一场(总第十二场)专家论证会金桥动态 | 双委出海,砥砺前行金桥动态 | 金桥百信总所祝贺金桥百信佛山分所——2020年逆势而上,业绩飘红


点击分享

点赞

点亮在看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